奥运项目 跆拳道中文版介绍
所设小项
运动员/各国(地区)奥委会名额分配
运动员名额:
男子62名
女子62名
三方委员会邀请席位4名(性别未确定)
总计128名
各国(地区)奥委会最高配额:男子2名、女子2名,每个级别最多1名运动员参赛
资格体系
资格分配
资格分配给各国(地区)奥委会。
获得资格先决条件
运动员须持有国技院颁发的段位证。
运动员须由其所代表国家(地区)协会推荐方能参加奥运会资格赛。
各国(地区)奥委会须在2008年2月15日前确认其参赛运动员。
各单项协会/各国(地区)奥委会资格赛的参加人数
各单项协会/各国(地区)奥委会参加资格赛的最大人数不超过各单项协会/各国(地区)奥委会可能取得的席位数。
资格体系细则
1、世界区资格赛
世界区资格赛各奥运会小项前三名将获得奥运会参赛资格
男子:3名(第1名-第3名)×4个级别=12名
女子:3名(第1名-第3名)×4个级别=12名
总计:24名
2、各洲际资格赛
48名男子席位和48名女子席位由洲际资格赛产生,各洲际协会应按以下配额分配名额,组织举办洲际奥运资格赛。
3、东道主
东道主不参加任何资格赛,直接获得2名男子和2名女子资格。
1名男子×2个级别:2名男子
1名女子×2个级别:2名女子
东道主须在世界区资格赛前一个月向世跆联及其各会员国协会通知其选报的奥运会参赛级别。
总计:4名
4、三方委员会(国际奥委会—国家(地区)奥委会总会—世跆联)邀请席位
4个三方委员会邀请席位将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国家(地区)。各国(地区)奥委会申请邀请席位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15日。2008年7月前将书面通知各国(地区)奥委会邀请席位的分配情况。
席位确认日期/程序:
最后一项资格赛结束两星期内,即2008年2月上旬,世跆联向各国家(地区)单项协会/奥委会确认2008年奥运会参赛名额。2008年2月15日前,各国(地区)奥委会须向世跆联确认其是否使用在2007年世界区资格赛和洲际资格赛中获得的席位。2008年3月31日前,世跆联将确认未使用名额的重新分配。
剩余席位再分配:
若某国家(地区)奥委会放弃在世界区资格赛中获得的参赛席位,此席位将被分配至获得资格赛该级别下一名次选手所代表的国家(地区)奥委会。
若某国家(地区)奥委会放弃在洲际资格赛中获得的参赛席位,此席位将被分配至获得该洲际资格赛该级别下一名次选手所代表的国家(地区)奥委会。
若东道主放弃参赛席位,或者三方委员会不能分配邀请席位,这些席位将根据世界区资格赛成绩重新分配。